梳理好一定的写作框架之后,我们就能将心得写得更出色,通过写作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为他人提供实用的经验和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以下是爱制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国际私法心得5篇,供大家参考。
国际私法心得篇1
在这学期中,我们集中学习了《国际私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学,我对这门学科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国际私法产生之初,是产生于各国的民法典,例如,1756年的巴伐利亚民法典、1794年的普鲁士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都是在民法典中对国际私法的内容做了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私法的立法已突破了原有的模式而被广泛的规定于各种民商法典中,并向法典化方向推进。学科的重点在于它的理论部分,体现在教材上也就是前四章的内容。具体而言,国际私法的学说史、冲突规范的结构与类型、准据法的确定、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内容又是这四章的重点。从第五章开始,属于国际私法的分论部分,主要解决各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所以每一章关于法律适用的部分也很重要。国际私法在世界范围内是公认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它主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在国际私法的立法方式上有很大差别,主要有三种方式:法典式、专章专编式以及分散式。瑞士、日本等国是通过法典的形式来规定国际私法的,即法典式;我国将国际私法的内容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典之中,是典型的分散式立法,在民法典、海商法、票据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中都有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来讲,说国际私法只是规定在民法通则中,是不全面的。各国的民商法典中都有分散规定国际私法的情况。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为前提,以解决法律冲突为核心,由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所组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简言之,国际私法就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部门。无论以冲突规范调整也好,统一实体规范调整也好,都是为了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国际私法的客体主要是法律事实,包括位于外国的物、发生在外国的事等等。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这种民事关系指涉外的财产关系以及与涉外财产关系有关的人身关系。这种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下列特征:一是涉外性,包括三个方面:主体涉外,指民事关系主体一方是外国人;客体涉外,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客体位于外国;内容涉外,指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或称作涉外民事关系的权利与内容发生在国外。二是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例如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等,还包括涉外的货物买卖,货物运输,货物保险,货款支付,国际投资等经济关系。三是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通过不同国家自然人、法人之间的经济、民事关系体现出来的,这种关系表面上现表为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这种民事关系是由国家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国家的对外政策,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直接影响不同国家之间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国际私法禁止反言原则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在签订合同时所做的承诺,以后不能反悔。禁止反言原则出自于英国的判例法,后为美国所接受并予以发展,现在英美法系国家都以判例法、成文法的形式对这一原则做了规定。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中所确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中也包含了禁止反言原则的合理因素,有的国家把禁止反言原则作为国际惯例来适用。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而双边冲突规范指的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使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举一个双边冲突规范的例子: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里面的系属:侵权行为地法律,可以是内国法,也可以是一个特定的外国法。所以,可以分解为两个系属分别为内国法和一个特定外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法律是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任何法律都有可操作性。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可以适用于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涉外侵权关系、涉外合同关系、涉外买卖关系、运输关系、保险关系、支付关系、投资关系等等。我国入世之后,涉外民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新世纪阶段,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就必须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体现先进性的政治本色,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需要始终保持的精神状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析新阶段,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刻,我们面临着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艰巨任务。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各谐社会,无一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在当代中国,我们能不能完成这样的艰巨任务,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是我们党在人民心中是不是具有先进性的根本体现。但是,完成这样的艰巨任务,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其复杂程度、难度都是空前的,没有全党同志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没有全党同志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是不可能做到的。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不能指望他人的施舍,只能依靠我们去奋斗,去创造,只能通过我们党的先进性,团结动员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一不需要我们励精图治;我们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无一不需要我们竭尽全力;我们深化改革,闯过难关,协调理顺利益关系,化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复杂矛盾,无一不需要我们呕心沥血;我们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我们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难题,无一不需要我们奋发努力。而人民群众在今天看我们的党是不是先进,主要是看我们的党在解决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的努力程度和解决程度,就是我们的党员在实际工作中是不是励精图治、艰苦努力,是不是为了解除他们的痛苦鞠躬尽瘁、无私奉献,是不是在是常生活中艰苦朴素、廉洁自律,也就是看我们的党是不是发扬了艰苦奋斗的作风。所以说,在新世纪,我们党要继续保持先进性,完成党在新世纪肩负的实现现代化、实现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三大历史使命,就必须把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民扬光大,将其作为全党同志始终坚持的建国方针。
国际私法心得篇2
国际私法的核心内容是在国际商事流转和民事往来中发生法律冲突时如何选择法律和适用法律的问题。围绕这一核心,这一学科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在各类经济和民事交往中发生法律冲突时的法律选择规则和应适用的法律;第三部分是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阐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途径、方法和步骤。
在诸多部门法中,国际私法是一门基础而又复杂的学科。虽然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原则及制度抽象繁复,被认为是晦涩难懂的理论,然而它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却与日常行为息息相关,触及到寻常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国,国际私法有着很强的舶来性和移植性。
国际私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际性商品交换和各国人员之间往来成为本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因素的国家中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兴衰更替,使国际私法学的研究中心不断发生位移,因此形成了各种理论观点和法学派别。由于各国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实力有差异以及受地理位置、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采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国际私法是阐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时法律适用的学科,实践性很强,而且国际私法中的一些理论和制度,是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过程中产生的,与司法实践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因此在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基本原理的同时,要配合以古今中外的案例,特别是我国的案例,这样,在忠实国际私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又作到了通俗易懂。
关于本门课我的学习方法如下:
(一)正确认识本门课程的涉外性质,以及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国际私法学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二)树立以冲突规范,法律适用为核心的观念,并以此观念贯通整个学习过程。
(三)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以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为依据,从冲突法的理论,我国冲突法的立法及实践等方面,全面掌握各种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确定的原则与理论,能全面了解国际私法的原理及学说,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适用原则。
(四)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解决或知晓如何解决国际经济民事纷争。
国际私法心得篇3
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要使“八荣八耻”真正深入人心,既要有集中深入的宣传教育,更要靠广泛长期的社会实践。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十三亿人民锲而不舍的实践,造就一个“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国际私法心得篇4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国际私法心得篇5
在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学习中,国际贸易术语的学习与理解显得很重要。虽然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共同条件是由各种民间组织制定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任意性,但却是在在广泛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其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缩短交易时间,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同时也为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下面仅就我自学到的知识谈谈对若干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下面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组术语的共同点是: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 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它们的不同点我也找到了一个表将其概括下来了。参见下表:
在此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来说明这三个术语中的具体运用和这一个术语告诉了我们什么信息。例如:中美之间签订了300吨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fob上海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11个信息。分别是:1、中国是卖方,美国是买方。2、钢材是从上海装运。3、有买方(美国)自己负责运输。4、卖方无买保险的义务,为了钢材安全由买方自己买保险。5、卖方(中国)负责钢材出口手续和结关费用。6、由买方(美国)负责钢材进口手续和结关费用。7、钢材在装运上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在装运上船之后由买方承担。(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8、买方付给中国的价格只有钢材的价格。
9、只能由海路或运输。10、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以便卖方货交承运人。11、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由此可以看出,短短了一句话就包含了11个信息。而cif和cfr除了价格构成、运输安排、投保以外和fob一样。可以看出在国际贸易中剪短的几个英文字母就将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设置的清清楚楚了,确实是简化了商事主体谈判的时间,节省了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
另外,在介绍两个贸易术语。分别是:dap和dat。这两个贸易术语是《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新增的,是到运合同即卖方均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个人认为dap合同和ddp合同大部分是相同,唯在办理进口关手续和承担费用时ddp是由卖方承担,而dap依旧是买方承担。就这么一点区别。dap和dat在运费承担、保险承担、运输方式上是一样的,它们最大的区别是: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需承担卸货费;而在dat下卖方需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上卸下来的费用。另外二者也不仅仅适用于海(水)路还适用于陆路、空运、多式联合运输等。
以上这7个贸易术语是我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课程中通过看书和听视屏课学得的,这7个术语也是司法考试中要求必须掌握的。上面仅谈的是自己对它的理解与认识。若有不足与缺漏之处,望广大法学同仁不吝赐教。我认为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说掌握这些几个术语已经足够了,但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商事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我等在此坐而论道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所以真希望以后有机会亲自参与国际商事实践,从而好好体会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商事来往中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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