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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作文篇1
“不必说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着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去了……”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儿时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班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些景致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读着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享受着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情感,就仿佛亲眼看见了儿时的鲁迅:时常与昆虫为伴,爱采摘野果,喜欢和伙伴们一起捕鸟,收藏爱书,追根究底的问问题……是啊,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只有儿时的我们才值得拥有吗?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小时候,外婆家门口有条河,河水无声的淌过,像一条会跑的路。河边有些鹅卵石。我会捡几颗自己喜欢的,一路把它们放到竹林里,鸡窝旁。想想这些石头,眼看着河水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待的地方……
一群光着膀子的孩子,举着竹竿在村里涌过来又涌过去。整个暑假我的膝盖都有伤口,却从未亲手抓到过一只知了。倒是曾倚在树下,听过知了们把大树变成一把会唱歌的伞……
会时常在正午的太阳高照时依然专注于大地上蚂蚁们的运食……会偶尔幻想:要是我也能像蚯蚓一样变成两个,一个负责玩……会守在电视机旁认真的看《新闻联播》,然后在主持人说完“谢谢您的收看”时和表弟表姐一起对着电视回答“不客气”……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们真应该好好感受。再次拿起《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仿佛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2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更是家喻户晓。《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每一部都是不可多得的绝世佳作。而最令我记忆深刻的,要数那充满离奇色彩的《西游记》了。
小说主要描写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前往西天,路途中战胜无数妖魔鬼怪,历经重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作者十分善于塑造人物,无论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等主要任务,还是各路神佛妖魔等次要角色,都写的栩栩如生,个性鲜明,读起来令人兴趣盎然。
在《西游记》的诸多人物之中,我最喜爱的便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本领高强,会七十二变,还有筋斗云傍身。孙悟空一副钢筋铁骨,又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识破一切妖魔鬼怪。孙悟空的本领确实厉害,但最让我敬佩的还是他的品质。
桀骜不驯。这是孙悟空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他爱憎分明,敢于挑战天宫的权威。偷吃蟠桃犯下大过,被丢进炼丹炉里炼了七七四十九天,没有丝毫损伤,却平添了一双火眼金睛。他不惮于跟十万天兵天将作战,甚至于凌霄宝殿前,留下“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宣言!
忠诚不二。这也是孙悟空留给我的印象。在三打白骨精的章节中,孙悟空一双火眼金睛早已看透了妖怪的计谋,三次保卫唐僧,打跑妖怪。唐僧却识人不清,以为悟空滥杀无辜。便以紧箍咒束缚他,最后一次甚至把他赶回了花果山。这是多么令人委屈啊。但当唐僧被抓,猪八戒敢来求救时,孙悟空半点不计前嫌,反而十分担心唐僧的安危,毫不犹豫的跟着猪八戒,把唐僧救了出来。
除了孙悟空,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有许多令人敬佩的品质。这就需要我们拿起《西游记》,去细细品味了……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3
每小我私家都领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乡信,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好像找到了别的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后代所领会不到的。这大概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缘故原由吧。是那一封封乡信,就象一次次贵重的交心,拉近了我们的间隔,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觉着,凝听着,笃志铭刻取。
傅雷是我国闻名文学翻译家、文艺批评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端正的学者,极富本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仁慈,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第一部分对读者来说是一个对其时文艺再起时期历史的一些相识和马基雅维里本身对政权分类的一些见解。第二部分是作者对本身故国意大利其时队伍状态的担心和否认。第三部分,就我感觉,是整部书的最精美也是最受争议的中间,我的一些感觉和想法也多数来自于此。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遍及,研究博识,小我私家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造就的东西又是从小担当精良的家庭教诲,终于生长为国际大家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明确,艺术纵然是像钢琴演奏也必要严酷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技术”,而是满身心、全品德的表现。他教诲儿子说:“我始终以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只管即便生长,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不然,那种某某家无论怎样高超,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孝敬。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小我私家的品德,已别无所求。
我也是出与好奇心和抱着读名著的心态来读这本饱受争议的又被人成为是人类历史上巨大头脑的书的。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4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5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6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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