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成功需要充分考虑活动的流程和环节安排,活动方案应该考虑到活动的场地和设备需求,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爱制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1
为了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状况,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大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上司的配置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特别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防范为主、条块结合、广泛宣传、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将防范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欺诈、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这样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人。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通信网络网络欺诈犯罪的集中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众对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百货公司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全面垄断,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知道,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在我区蔓延的势头。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积分宣传。
(1)银行、酒店、超市、商店、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沿街公司、交通主干道等有电子显示器的要点,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宣传内容的循环播放频率,设置宣传卡,在大厅服务台发布打击通信网络欺诈犯罪通知、宣传图画书(责任部门:宣传科、三产服务科、市监分局、城管中队、文体站、卫生科、派出所、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2)在绿化灯箱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的宣传内容。(责任部门:公共设施管理科)
(3)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等利用电子显示器、卡片或标语加强宣传。(责任部门:交通运输)
(4)在交通要道、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配置横幅。(责任部门:宣传科、物管科、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网络宣传。
(1)利用开发区公共编号,动员指导所有成员充分利用其平台资源,发布原创新闻,积极转载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相关信息,实现一条信息,全网传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科)
(2)以手机邮件的形式向全区许多人分批推送防止通信欺诈的犯罪信息。(责任部门:组织科、宣传科)
(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安排专家,在阳光村务群、网格工作群、单位工作群、学生家长群等微信群中,每周至少推出两次以上防止通信网络欺诈为主要内容的照片、文字等宣传资料。(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三)实地宣传。
(1)派出所率先科学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活动,在村(社区)、基层站、公园广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客运站等显着位置贴上通告、宣传标语,广泛利用卡片、电子显示器等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复盖(责任部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2)以住宅区大楼单元或村生产组为单位,将通知、公开信一起贴在各大楼单元门口或生产组的显着位置。(责任部门:各村(社区)、物管科)
(3)加强机关干部员工及其家庭反欺诈宣传,给机关干部员工发信。(责任部门:组织科)
(4)各线分工率先宣传,发行给市民朋友的信。其中学校给每个学生发信,学生带回家,让监护人在收据上签字后,收据回收存档。(责任部门:宣传科、城管中队、交通运输、卫生科、司法所、民政科、文体站、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活动宣传。
(1)在主要公园广场分批举行万人签字反欺诈承诺仪式。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地区发行通知、给市民发信等宣传单,提高大众知识率。(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各村(社区)
(2)开展法治进入社区系列反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司法所、各村(社区)
(3)开展捂住钱包手牵手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科、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4)开展企业员工盖钱包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企业管理科、各村(社区)
(五)创建无欺诈社区(村)。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大众,积极开展无欺诈社区(村)创建活动,将创建结果纳入社区民警年末审查和区综合治安审查。(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管理、各村(社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重视通信欺诈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制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配置,切实执行。宣传科要创新宣传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组织重点报道,确保有势、有力、有影响。
2、明确职责,确保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按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提前规划,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展示亮点,精心开展各种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3、重视统一,形成工作合作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作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垄断面。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2
为加大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力度,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根据《滨海区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群结合,按照“以防为主、齐抓共管、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扩大园区师生群众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教育引导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提高师生群众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宣传重点
(一)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特点、作案类型、诈骗手法、侵害对象、关注的重点。
(二)群众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技巧,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被骗后可以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报警报案的渠道以及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
(四)当前容易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及风险危害,群众如何防范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蒙受经济损失。
(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战果成效,典型案例。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反诈骗宣传队伍建设。督导园区院校、企业建立反诈骗宣传队伍,组织反诈骗宣传工作人员参加滨海区公安分局开展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题培训,熟悉诈骗类型,增长反诈知识,提升反诈宣传的能力和水平,反诈骗宣传员要向同学、同事、家人、朋友等普及防骗知识,能够为学校、班级、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方法,一旦发生诈骗案件立即报案,尽全力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反诈骗宣传。在学校、商业街、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或张贴《防骗提醒》、《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单页、海报、手册及其他宣传制品;利用校园和企业内的电子屏、商业街商铺的电子屏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大学园区干部群→院系级部群、物业群、商户群、企业群→班级(家长)群、居民群、职工群的系列反诈骗微信群,推送反诈文章、图片或小视频,实现立体化、矩阵化的反诈骗宣传。
(三)强化对学生群体的反诈骗宣传。组织反诈民警走进高校开展防骗专题讲堂,发放大学生防骗手册、《致全区大学生的一封信》、《致全区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预警提醒。通过学校内的宣传板报、校园广播、led屏幕、主题班会等途径,将识骗防骗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倡师生家长关注“山东反诈骗中心”“潍坊公安反信息诈骗中心”和“潍坊滨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学习掌握识骗防骗技巧常识,有效减少刷单、贷款、投资理财等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院校、企业、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于4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反诈骗宣传工作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号)报送至大学园邮箱。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院校、企业、项目单位的学生管理、安全保卫、财务、宣传等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岗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做好防骗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构建常态,务求长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院校、企业要总结行之有效的宣传经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诈骗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诈骗案件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发布和推送新情况、新信息,要根据诈骗新手法、新变化、新情况采取新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片区民警、兄弟院校、园区企业的沟通协作,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与时俱进,切实保障师生权益。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形式层出不穷,高校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和学生防范电信欺诈意识和能力,抑制电信欺诈事件在我校发势头,由市公安局刑事支队和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与我校合作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案。
一、组织领导人。
本次活动由刑事支队反电诈中心领导,我校保卫所具体负责,由学生所、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此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二、活动的时间。
反欺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形式。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所负责建立反欺诈宣传联系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年级指导人、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系。贴防欺诈宣传海报和钱盾软件宣传海报,复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教育大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通过联系人建立防止电信网络欺诈宣传的微信群(包括指导员、各班长),市防电欺诈中心向群推进防电欺诈宣传知识和典型案例,各指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推进宣传。活动结束后,作为学校的反欺诈网络平台,该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立即更换。
(3)积极推进手机安装欺诈防止软件钱盾、计算机安装计算机版钱盾(钱盾:阿里巴巴开发的独占手机终端、pc终端、pad终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信息泄露防止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恢复损失。市反欺诈中心通过微信群立即推出最新的防欺诈知识,也容易接受学生的通报。
(四)校园委员会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展开防止欺诈知识的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欺诈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止欺诈,加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这次活动让很多师生理解,掌握防止电信网络欺诈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以免上当,降低事件。
(二)活动期间,学生所、各二级学院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有效推进欺诈宣传活动。
(三)为了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指导员、班长进入小组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属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小组,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小组中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指导员、各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提交给保安所,敦促相关人员立即扫描代码进入小组。辅导员、各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应立即确定新人员,向学校保卫所书面报告,更换负责人。
(五)指导员、班长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欺诈知识,向市反欺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协助学校保卫所工作人员了解各班微信群的宣传情况。
(6)各指导员、班长的微信绑定卡,确保成功进入小组。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按时向学生提交。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刑事支队、内保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访问。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5
当前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形势复杂,任务艰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防范意识、法治意识,严防学生受骗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防范为主,以宣促防”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师生提高防范意识,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率,保护师生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的育人环境。
二、任务目标
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持之以恒深入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进一步筑牢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固屏障。具体任务目标:
1.全校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知晓率100%。
2.全体学生下载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做到“三个100%”,即:100%下载安装、100%实名注册、100%开启预警。
3.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较20xx年显著下降。
4.争创“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全校实现“无诈校园”。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学院、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横幅、展板、显示屏、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教育,适时进行“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创建评选,明确重点,以宣促防,促进广大师生在思想认识达到以下三方面提升:一是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实;二是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手段,深刻揭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伎俩,提高广大学生防骗、识骗、拒骗意识;三是充分认识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管好“两卡”“三号”,远离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二)组织专项摸排
立即开展相关线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学生实施“一人一策”跟踪管理教育。对存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苗头的,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及时进行规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对已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迅速摸清情况并向属地公安机关移交核查处置;对已遭受网络诈骗的,要加强心理疏导,做好精准帮扶,并协助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做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推广
要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反诈中心app”在信息预警、快速举报、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醒没有安装的学生尽快安装并开启预警功能,安装后不要卸载,从而有效避免各种网络诈骗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要加强指导做好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因个人信息外流导致安全隐患。不得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进行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采集。
(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密部署,落实责任,一抓到底,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作为当前校园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创新性、灵活性,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全面覆盖
各单位既要加强学生群体的教育,也要注重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既要加强普法教育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又要加强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手段和识别应对方法的宣传;既要防范师生上当受骗,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其从事参与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斩断电信网络诈罪链。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要着眼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始终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全局工程,加强分工协作,推动任务落实,共同将专项工作推向深入。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科学分类处置,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行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制定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启动专项行动。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打击整治名单。攻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彻底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犯罪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整治和防范措施,推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三、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排摸,对相关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一研究确定涉诈问题风险登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
(一)开展宣传教育
各镇(街道)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在明显位置以及公共场所张贴、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渠道,菅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氛围。5月18日前,要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和举报渠道上墙。二是开展涉老识骗防骗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向养老服务机构内住养老年人及其亲属发放宣传册、开办“防欺诈老年课堂”等多种形式,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区民政局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8501037。
(二)全面摸底排查
1、确定排查对象。本次专项行动摸排对象为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组织等)、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和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各镇(街道)要以日常掌握信息为基础,全面摸排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形成整治名单。
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局负责排查;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地的镇(街道)负责排查。各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开展排查。
2、明确排查重点。各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菅主体、菅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或养老产品、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镇(街道)要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
(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
(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菅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4)。
3、线上线下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约谈负责人、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年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有关情况。因疫情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此外,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查询黑名单情况,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涉诉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查询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及违法失信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
(三)建立管控名单
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緑”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地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5)。
(四)实施分类整治
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6),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
(1)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
(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
(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区民政局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
(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事件的底线。
(五)抓好建章立制
1、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个案管理、预付费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在“浙里康养”平台中把养老服务机构的点位、床位数、登记备案情况数据,按要求体现在养老地图上。
3、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52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4、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xx〕103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及时纳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打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把专项打击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工作组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加强会商研判,配合做好养老服务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同时,积极健全和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地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及时梳理总结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诈骗手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镇(街道)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民政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对成效突出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各镇(街道)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包括部署和调度情况、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情况、下步工作重点等),连同工作进度表(附件4、附件6)一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各地专项行动整体情况10月15日前(包括工作总结、附件2、附件3、附件5,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报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