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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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写什么类型的合同,我们都要让自己保持清晰的思路,合同是我们平时工作或学习中接触较多的书面文体,爱制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投资合同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投资合同最新8篇

投资合同篇1

甲方(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理财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现货黄金投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理财名称:金算盘理财Ⅰ期

二、委托事项: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元委托乙方投资理财,甲方将投资资金转入到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为 ;账号为

三、本协议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约定收益;此理财为固定类收益产品,半年期委托收益为投资金额的11%,一年期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0%,理财期届满后,乙方将甲方投入的本金及收益一并返与甲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账号、电话号码等资料;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基本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等。

2、乙方拥有独立且唯一的下单操作权,甲方对帐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撤资,协议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强行撤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责任按照约定向甲方通报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对甲方的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露。

六、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投资额的 违约金。

六、执行条例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地原则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形成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客户告知:

本人已充分理解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性,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年月 日

投资合同篇2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依法注册成立、存续并有权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

2、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依法注册成立、存续的法人单位。

3、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片《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

1、电影片总投资预算初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投资预算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其中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占总投资预算的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其中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占总投资预算的______%。

电影片暂定为______分钟(含片头片尾)。

2、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出资:

(1)一次性缴付出资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缴付各自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2)分期缴付出资

a)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b)甲乙双方应于电影片开机之日起______年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c)甲乙双方应于电影片拍摄过半之日起______年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3、甲乙双方应将认缴的货币出资额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汇人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乙双方以非货币方式认缴的出资额,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至______(地点),并办理有关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因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总预算不足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加相应的投资,并按双方届时另行商定的时间将追加的投资汇人本协议约定的账户或交付至约定的指定地址。

5、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6、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可联系新的投资方,但联系的新投资方加入电影片拍摄必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联合投资合同。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权益按届时双方另行签订的或由甲乙双方与新投资方签订的联合投资合同确定。

第二条剧本著作权

1、剧本著作权情况如下列______:

(1)剧本由______方委托______创作,______方享有将剧本拍摄成电影片的著作权(______方与______签署的《委托创作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万元的使用费。

(2)剧本由______方从著作权人______处购买所得,______方已取得将剧本拍摄成电影片的'许可权(______方与著作权人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万元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3)剧本由______方创作,______方享有将剧本拍摄成电影片的著作权。创作剧本发生费用______万元。

(4)______方从作品原著作权人______处取得了将______作品改编成电影片剧本并拍摄成电影片的许可使用权(______方与作品原著作权人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剧本需另行聘请编剧编写。

(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原著、剧本购买、创作、改编产生的费用,计人电影片成本。从电影片发行收人中扣减。

2、因原著、剧本的著作权权属产生的争议,由原著、剧本的提供方负责解决,因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原著、剧本的提供方应赔偿因此给______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电影片著作权

1、因联合摄制电影片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的著作权、商标权,甲乙双方按如下第______种方式享有:

(1)按双方出资比例享有;

(2)共同共有;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影片所形成的著作权无论以何种方式享有,电影片首映一年后(从首映之日起计算),电影片著作权的后续行使由______方全权负责,但______方在与第三方签订相关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前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后将合同的复印件提交对方备案。

第四条刷组组建

1、______方负责摄制组(以下简称“剧组”)的组建。______方应制定剧组管理办法,并报______方审核同意,以保证剧组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剧组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剧组全部工作人员由______方负责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导演聘用合同、演员聘用合同等,但劳务合同中因此产生的______方的责任、义务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

剧组主创人员包括导演、编剧(如需)、男主角、女主角、电影片歌曲创作者、演唱者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其他剧组工作人员由______方确定。

2、甲方委派______、乙方委派______作为专职负责人住组参加电影片的拍摄,共同负责剧组、拍摄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与拍摄电影片有关而订立的合同或协议,需取得前述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同意,并由______方对外签署。

第五条资金使用

1、______方负责电影片资金的管理与建账。______方应制定电影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______方审核同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电影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______方的会计记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会计凭证由______方负责保管。

______方支出资金时,需取得甲乙双方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事后需取得相关的财务支出票据。

3、____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向______方提交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______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电影片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因财务审计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负担,______方应对审计工作予以配合及协助。

第六条拍摄

1、______方负责电影片的具体拍摄工作。______方负责电影片的申请、报批、送审、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计人电影片拍摄成本。

2、电影片的拍摄时间及地点如下:

(1)开机时间:

(2)停机时间:

(3)出片时间:

3、电影片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根据剧情需要需移至其他地点拍摄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双方住组工作人员应督促、监督导演做好电影片拍摄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______方应在与导演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安全责任条款。

甲乙双方应为剧组全体人员、设备的安全购买保险,并由______方代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第七条署名

1、电影片“联合摄制单位”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甲乙双方可分别指定一人署名为出品人。但署名的出品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出品人“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甲乙双方可分别指定一人署名为制片人。但署名的制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制片人”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电影片的总监制由______方指定的人署名。

2、其他演职人员署名按剧中相应角色和职务由______方负责排列。

3、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和字体大小由双方共同确定。

第八条宣传

1、______方负责电影片的宣传活动。______方要求______方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时,______方应按______方的要求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

2、______方不得以自己的或______方的或剧组的名义就电影片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及宣传。

第九条发行

1、电影片的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具体发行工作由______方负责,并由______方与电影片购买方签订发行合同。______方应将签订的发行合同复印件提交______方备案。

2、因电影片发行产生的收入汇入______方指定的账户。______方在分配前应妥善保管该收入,不能擅自处分、截留或挪用。

第十条电影片参展、参奖

1、电影片参加国内、国外电影展、电影节的,应经双方同意,并由______方具体负责。

2、电影片参加国内、国外奖项评选的,应经双方同意,并由______方具体负责。

3、电影片的获奖荣誉由双方共享。奖金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获奖证书及奖杯由______方负责保管。电影片若获个人单项奖的,奖金和证书归获奖者个人所有。

第十一条收益分配

1、因电影片形成的净收益或亏损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所谓净收益,指电影片的总收人减去电影片的成本、费用总额。电影片的成本、费用总额必须是为拍摄电影片直接支付的成本、费用以及其他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项目费用。

所有应缴税款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电影片的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收入、赞助收入、广告收人(含植入广告收入)、变卖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甲乙双方均可为电影片引入赞助方及广告客户,但引入的赞助方及广告客户均需另一方同意,并由双方与赞助方、广告客户签订合同。引入赞助方、广告客户的一方可获得赞助款项、广告收入的______%,其余______%计入总收入。

投资方投入的实物资产、为拍摄电影片所购买的资产,在电影片拍摄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实物资产的价值,变卖出售或折抵双方的投资款或应分净收益。

2、净收益自首映之日起每间隔3个月计算分配一次。______方应在核算期后5日内将净收益计算分配表交与______方核对。经______方核对无误后,______方应将______方的投资款及应得净收益在核对无误后10日内返还及支付给______方。

自电影片首映之日起一年后,______方不再按照前述约定向______方提交净收益计算分配表。但______方应在获得每笔收入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笔收入形成的净收益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给______方。

第十二条保密义务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等信息)。

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等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按时、足额交付认缴的出资额,每逾期1日,应按应缴未缴出资额的___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______方违法本协议的约定,不按时足额向______方返还及支付投资款及净收益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投资款及净收益总额的______‰向______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守约方提出,在守约方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因此解除的,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同时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3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口1/口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_____(地点)的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约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投资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投资合同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顾问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合同篇5

编号: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期贷款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资合同篇6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

(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2、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3、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

5.1 (上述费用已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费、劳务费、人工成本、复印费、文件制作费、通讯费、交通费、协议差旅费、保险费、税金等)。

5.2 支付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并以人民币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为甲方做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后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6、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7、合同终止

7.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9、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0、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0.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0.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0.3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4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0.5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1.2 乙方应按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1.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免责约定

12.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一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乙双方共有。

13.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 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4、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5、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合同篇7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xx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xx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xx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当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xx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当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当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xx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投资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网吧媒体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1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自身资产的充分权利;

1.2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经营资格、执照、权利、授权和(或)批准;

1.3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1.4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或其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任何政府机关或机构的规定,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其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可能会妨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由。

2、 广告及付款:

2.1 广告合作形式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其网吧平台上播放广告

广告形式为ie首页

播放时间为20xx年5月1号到20xx年5月31日。

2.2 合同金额

本协议广告投放共计:

人民币:元

大 写:整

2.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

2.4 因签署本协议而产生的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征收的由各自承担的税费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2.5 所有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将以人民币货币为准。

2.6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由乙方开具统一的广告专用发票。

2.7 付款周期:

乙方在广告结束后应向甲方开具广告专用发票。甲方应在乙方执行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

3、知识产权保护

3.1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对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内容及服务的名称,以及在互联网上所使用的域名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表现相关内容及服务字样的图片、标记之上附带的著作权,以及对于相关软件产品和相关域名等所可能派生的商号、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

3.2乙方承诺不改变现有的甲方知识产权现状,这些现状包括合作项目内容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软件项目所享有的著作权。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甲方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注版权标记,对甲方的这种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予以妥善标识。

3.3 合作期间,乙方在以执行合作项目为最终目的的情况下,在甲方书面许可后可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需明确指明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除外。

4.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本合同项下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向乙方交付。

4.1.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1.3 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1.4如对广告播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播、漏播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每一网络广告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

4.1.5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未支付金额的20%。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广告并提前向甲方索要广告设计稿。

4.2.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技术服务。

4.2.3.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要求甲方修正。如果甲方拒绝修改,乙方有权不予发布,但这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刊登时间刊登甲方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刊登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20%。

4.2.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足量有效刊登甲方广告,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支付其广告费用。

4.2.6.乙方若对甲方的广告内容刊登有误,应对错刊的广告内容发更正通告,并免费为甲方重刊广告,补偿时间与错刊时间相同。

4.3.双方的共同义务

4.3.1.双方共同确定具体的信息/应用业务,共同承担对客户的服务责任。

4.3.2.双方负责各自设备的投资和技术开发。

4.3.3.双方各自承担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税收部分。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对通过该业务获得另一方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专有信息以及合作相关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5.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5.3协议有效期内及其终止后,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的具有不可分割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做成),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提供。

6、违约责任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5日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未影响之部分应仍继续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协商确定协议是否继续履行。

6.2一方的过失或行为不当,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方须负全部违约责任。

6.3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终止协议或使协议无法履行,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6.5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其他

8.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8.2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部分的权利或义务进行转让。

8.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如任一方更改通讯地址,则需于更改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导致通知无法到达或拒收时,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8.6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8.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贰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补充事宜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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