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学法演讲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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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深入浅出的演讲稿能够帮助听众更好地理解复杂的概念和观点,演讲稿是我们在演讲中展示个人情感和态度的重要方式,下面是爱制作小编为您分享的讲法学法演讲稿7篇,感谢您的参阅。

讲法学法演讲稿7篇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xx班xxx。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西南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西北的茫茫大漠,千里孤烟。

云南五千米的高地,生长着中医学的圣药,呼伦贝尔千万公顷的草原上,奔跑着比大熊猫还珍贵的动物。

我是一个喜欢地理的文科生,也曾看过祖国许多河山。

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而我边走边看,反思人们,更反思自己。我们,做到了吗?楼兰古国沉睡的地方,曾经是一片绿洲啊!沙进人退,人们正被迫着与自己的绿地说永别!遭受严重污染的城市地下水占到64%!游离于法令之外的偷猎者正为了一己私利破坏着动物界的平衡!

当你,单枪匹马,手无寸铁,遇见了一些环境破坏者或偷猎者。你会怎么做?此时拿起宪法,严厉又有力告知他们规定和惩罚。是有效的。但这是因为他们惧怕法律严惩,而非因为他们有自觉遵循宪法的意识!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主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里。"

人民日报论宪法信仰中说: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的威严源于信任,而我认为人法共融,恒于信仰!害怕惩罚会催生侥幸心理,有了宪法信仰,才会根本就不动念。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中华五千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38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却圈进十四亿人,变的十分绵长。环境保护问题只是宪法体系中的一环。而它的功能是更强大的,效力是更持久的。从根本上将它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它时时刻刻都熠熠生辉,我们的家才能平平安安,国才能长长久久。

遇见这样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现在的我,最希望的仅仅是在这0。6厘米的信仰下,来年江南烟水迷离时,西北漠漠黄沙能多一片绿森林。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3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都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4

老师们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学法讲法 珍爱生命》。

在社会主义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这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他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更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使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的社会责任。但是,我们清醒的看到,近几年来,无数法制,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当前,学法,守法,宣传法制教育,成为我们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家都知道2006年10月,“熊猫烧香”病毒借着南海地震的东南在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数以百万的用户,网吧及企业遭到攻击,甚至一些著名的it网站也自身难保,成了病毒传播的途径之一。而就这样被列为2006年十大病毒之首。而让人们难以置信的是,震惊全国的病毒案的制作者竟然是一个年仅25岁的中专毕业生。在冰冷的看守所内主犯的李俊制作并完成了“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维持达半年之久的病毒阴影在亿万网民的脑海中彻底清除。被告席上,李俊那嗫懦的声音至今萦绕在每一位听众身边:“我道歉,我认罪,我非常后悔,我向所有人说对不起。”他的忏悔是真切的,但免除不了他所犯下的罪行。

网络案的震惊似乎没有影响到山村的平静。2006年5月16日晚8时许,汕头市新联村的谷场上热闹非凡,激烈的电影画面给平时平静而闲适的村落带来几分生机,就在人们陶冶在优美的故事情节中时,一声惨叫,人群中,一名13岁的男孩从裤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一刀刺中12岁小女孩的心脏。因伤势严重,虽然尽力抢救,但女孩再也没有醒过来。一个学习优异,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就这样消失在夜幕中。两个12,,13岁的孩子有什么深仇大恨呢?其缘由仅仅是因为男孩旷课,女孩代为家长传口信而已。

如果说刚踏出校门的李俊给我们带来的是震惊,那么12岁小女孩的死亡给我们带来的就只有遗憾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的自己,请记住“学法讲法 珍爱生命”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作为一个小学生一提起法律,总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总是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与我们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功能,它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保障我们的社会井然有序,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经常和我们发生的关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的象征方面的内容。再比如为何我们6周岁要上小学一年级呢?这是因为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还有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不法侵害怎样合理的保护自己,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就结合实际讲一讲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制安全知识:

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规定,“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违反了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相互帮助。万一发生了什么小纠纷,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

谢谢大家!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荣幸的和大家一起探讨《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作为小学生,我对宪法的认作为中学生,我对宪法法的认识不多,但有一点我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必须遵守它。任何人都不得践踏和违犯它。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制度,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稳定的社会。然而,有些人却无视《宪法》,有一个真实的案例。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我们时时刻刻都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遵守《宪法》。可见,我们要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学生。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公民权力通过《宪法》确认,人民通过《宪法》赋予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我们的社会从“人治”走向“法制”,用法律这把“利剑”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使我们能安居乐业,使我们能够在平等、和谐、自由的环境中学习,追求梦想。

“我们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未成年人,宪法与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中肯定有过这种想法,甚至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说实话,在没有学习《宪法》之前我同样存在这种天真的想法。同学们!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我们有许多保护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条例,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请记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讲法学法演讲稿篇7

说实话,我今天在这里十分的紧张,其实我们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几个月刚满16周岁。在生日那天,我其实心情是相当复杂的。因为16岁在法律上是一个奇妙的节点。我们就先从年龄说起。

在16周岁以后,我们便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说在16周岁以后我们必须独立完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我们16周岁后,发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18周岁是一个时间节点。但是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法律必须对每一个公民负责。所以啊,我在16周岁当时感叹良久,心说,自己是没有“机会”干点惊天动地的事了。但是过了两天我就释然了,因为老师讲了,有8种行为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8种犯罪行为。

我想这些行为离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但是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的时候也难免冲动。而这种冲动很容易便导致犯罪。而这个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应该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的时候生气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个人干一架,觉得挺潇洒,发泄发泄,是吧。但是很多恶性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试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别人达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许很多人回想,用拳头打人应该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吧,但是这个事可保不准。曾经我我的老家焦作,有两个人打架,为了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从冠一怒为红颜,一个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当场死亡。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说这个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发生,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会冲动,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可以冲动,可千万不要办傻事。我们都已经慢慢长大,我们需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都看过《武林外传》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欢用一记“排山倒海”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发现每次都会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吕秀才说,生气的时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电视剧里面这招挺管用吧。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每当自己冲动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暗示,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就会被避免了。

还有就是大家慢慢长大了,娱乐活动增加了,物质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了,是吧。没钱了,向爸妈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欢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护费,这个就不对啦。16周岁以下,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但是抢劫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抢劫和盗窃只有一线之差。比如你玩传奇,没点卡了,想去隔壁邻居家投点钱先,结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发现了,怎么办?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盗窃,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妈知道,拿起一个棍子闷下去,打伤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抢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还是那一句,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盗窃如果数量过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劳教。所以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我们不可能每个人成为君子,也不要去触动法律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说了下关于刑事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下面就说一下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从年龄说起吧,10岁前我们是无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时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后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在16岁到18岁,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个从购物方面的表现最明显。我们在10周岁前,原则上是不具有购物能力的,但我们也经常看到小学生弟弟妹妹们拿着几块钱在大街上买些零食,因为数额较小,这个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曾经有一个8岁的小孩子,生爸妈的气了,就拿着爸妈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顿满汉全席,花了几千块钱。也不知道饭店经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给那孩子上菜了。这个孩子的父母不干了,毕竟一个8岁小孩花了几千块,夫妻俩两个人工资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结果是饭店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也就说饭店不赚钱。毕竟法律也要保护饭店的利益。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法律上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这个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举一个例子,一个17岁的男生,参加计算机比赛,获得了20xx块奖金,但他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就将20xx块全部花光买了一个打印机。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状告商家,认为17周岁不具备一次性消费20xx元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这种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经验来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岁男生已经有处理自己奖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长败诉。

民法更多的强调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民法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规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是一种社会规范,是国家为公民设定的道德底线。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也还要继续这样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

唯有关心,才会行动;

我希望我今天的说的这些能够起到一点作用,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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